利民许准字〔2019〕1号
关于同意利辛县关爱协会成立登记的批复
武子昆等发起人:
你们关于成立利辛县关爱协会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。根据国务院《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》规定,经审查,符合成立登记条件,同意成立登记。
该会成立后,应自觉遵守宪法、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政策,遵守社会道德风尚,接受业务主管单位(行业主管部门)、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,按照章程规定的范围开展活动,按时参加年度检查,开展重大活动需报业务主管单位(行业主管部门)和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同意。
2019年1月3日
送: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利辛县委员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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